溫度測量儀表是測量物體冷熱程度的工業自動化儀表。最早的溫度測量儀表,是意大利人伽利略于1592年創造的。它是一個帶細長頸的大玻璃泡,倒置在一個盛有葡萄酒的容器中,從其中抽出一部分空氣,酒面就上升到細頸內。當外界溫度改變時,細頸內的酒面因玻璃泡內的空氣熱脹冷縮而隨之升降,因而酒面的高低就可以表示溫度的高低,實際上這是一個沒有刻度的指示器。
發展過程:
很早以前,人們在燒窯和冶鍛時,通常是憑借火焰和被加熱物體的顏色來判斷溫度的高低。據記載,1780年韋奇伍德根據瓷珠在高溫下顏色的變化,來識別燒制陶瓷的溫度,后來又有人根據陶土制的熔錐在高溫下彎曲變形的程度,來識別溫度。
1709年,德國的華倫海特于荷蘭創立溫標,隨后他又經過多年的分度研究,到1714年制成了以水的冰點為32度、沸點為212度、中間分為180度的水銀溫度計,即至今仍沿用的華氏溫度計。
1742年,瑞典的攝爾西烏斯制成另一種水銀溫度計,它以水的沸點為100度、冰點作為 0度。到1745年,瑞典的林奈將這兩個固定點顛倒過來,這種溫度計就是至今仍沿用的攝氏溫度計。
早在1735年,就有人嘗試利用金屬棒受熱膨脹的原理,制造溫度計,到18世紀末,出現了雙金屬溫度計;1802年,查理斯定律確立之后,氣體溫度計也隨之得到改進和發展,其精確度和測溫范圍都超過了水銀溫度計。
1821年,德國的塞貝克發現熱電效應;同年,英國的戴維發現金屬電阻隨溫度變化的規律,這以后就出現了熱電偶溫度計和熱電阻溫度計。1876年,德國的西門子制造出第一支鉑電阻溫度計。
輻射溫度計和光學高溫計是20世紀初,維思定律和普朗克定律出現以后,才真正得到實用。從60年代開始,由于紅外技術和電子技術的發展,出現了利用各種新型光敏或熱敏檢測元件的輻射溫度計(包括紅外輻射溫度計),從而擴大了它的應用領域。